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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學生申請修讀本系輔系審查資料公告

2025-01-03
圖示:facebook 圖示:line 圖示:plurk 圖示:twitter
申請資格:本校各系學士班學生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者。
應繳交之審查資料:
1.歷年成績單正本、班級名次證明正本〈皆須蓋教務處戳章。配合本校教師送交成績截止日期,該項資料由本系代為向教務處申請〉。
2.讀書計畫〈A4紙張、1頁為限〉。
3.自傳〈A4紙張、1頁為限〉。

繳交期限:114年1月6日(星期一)至114年1月22日(星期三)17:00止。請於期限內將上列第2、3項紙本審查資料送至諮輔系辦公室〈紅樓205室〉,以郵寄方式送達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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