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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學生申請修讀本系輔系審查資料公告
申請資格:本校各系學士班學生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者。
審查資料: 1.歷年成績單〈含班級名次,須蓋教務處戳章〉正本:將委請學籍組協助印送,申請者可不需提供。 2.讀書計畫〈A4紙張、1頁為限〉。 3.自傳〈A4紙張、1頁為限〉。
繳交期限:111年12月26日(一)至112年1月19日(四)止。請於期限內將審查資料送至諮輔系辦公室〈紅樓205室〉,以郵寄方式送達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