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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乙案公費生甄選(分發至臺南市層林國小-偏遠地區),延長報名
延長報名至111 年6 月15 日(三)止
申請資格 本系大學部一年級至三年級、碩士班之修習國 小教育學程師資生,且符合下列資格者: 1.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85分(含)以上,德育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以上(碩士生免附操行成績),並不得有任何記過以上處分。 2.具休學身分保留其在學資格者不得申請。
甄選簡章、公費生權利義務、相關法規,請參閱附件